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2016年全市有8类中考生可获得5分至20分不等的加分,还有部分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其中,可获20分加分的群体有两类:一类是烈士子女考生;另外一类是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可获10分加分的群体有三类人群: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另外还包括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此外,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将获得5分加分。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享受优先录取。(记者牛伟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