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做好2016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健全应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各市,特别是省会城市的工作指导,完善协调机制,搭建直通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1月31日前报教育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七、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各地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将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既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又要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各地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订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要求。工作方案要聚焦突出问题,关注主城区,关注热点学校;要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小学入学、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形成招生入学工作体系;要明确区域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