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本次来信的详细内容:
网友来信:妈妈偷看我的日记、QQ、博客 太无理了 |
鸿影:
我的妈妈很讨厌,总是想看我的各种东西,尤其是日记、QQ、短信、博客,我以前有写日记的习惯,就因为她老偷看,又死不认,后来我在QQ上写,她又要看,我又不写了,继而我又荒废了博客。我的QQ好友,每一个都要问是谁,怎么加的,我觉得她好烦,老是怕我谈恋爱。我很自卑,就算我想去谈恋爱也没那个资本,没身材没外貌又没钱财,别人有空没事叫我做他女友啊?
有个这样的"克格勃"一般的间谍妈妈,一点私隐都没有,有时候对她很不满,想找个地方来宣泄。我现在越来越讨厌她,我都16岁了,她竟然连晚上都要和我睡,我说你再这样就告你,她就对我说那就告去啊!我该怎么样才能让她明白我也有私隐权!
莫厢兮
2014年1月12日
主人回复:你要成熟起来 妈妈要提高素质 |
莫厢兮:
我知道你很生气,试着深呼吸先平静下来,才有讨论和沟通的可能性。
看到你的来信,我表示深有同感。其实在年幼时,我的日记和信件也是被家长偷看过,那种感觉真的很不好。虽然我没有写任何过分的话,也没有交男朋友,但是那种被人偷窥的感觉就像心被硬生生的撕碎了一样,无比生疼。那时候,我深深的渴望长大,渴望受到尊重。此刻,真想深深地拥抱你,抚慰下你受伤的心灵。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又有多少父母真正了解自己的儿女在想在做什么呢?所以也就会发生侵犯孩子隐私的行为。第一条就是以爱的名义,他们认为孩子小,不懂事,要知道有关你的一切,才能更好保护你。这是爱得糊涂。第二个原因就是他们对隐私没有概念,自己也并不注意保护隐私,孩子是自己生的,哪里来的隐私?能够理解如上的原因,我想你可以对症下药,找出对应的解决办法。
其一,你已经16岁了,即将步入成年人的行列。所以你可以学着让自己更独立,更成熟一点,让爸妈相信,你在努力成长为一个让人放心的孩子。
其二,不要等到家长查过来,那样太被动。你可以主动叫同学过来玩,一起写作业,一起去活动,如果收到同学的信息也可以主动给妈妈看。让她意识到其实一切都很easy,根本没什么秘密。有时候你越是藏着掖着,当家长的就越操心。原本简单的事情反而复杂了。你公开表达态度,起码证明你内心坦荡荡。
其三,每个孩子的隐私权都是被保护的。你需要让老妈也明白侵犯隐私权的后果。可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贴在家里明显的地方。双方互相遵守契约,互不侵犯。家长要遵守法律,做一个高素质的妈妈。
其四,我是想对你的妈妈讲几句。
作为父母有时的放手也是一种爱,其实父母和儿女的交流和沟通都应该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千万不能有过激的行为,在儿女一天天长大的同时,不能说你是我儿子或女儿就得听我们的。
别把自己当家长,板着脸摆出一副凌驾于孩子之上的气势,把自己当成孩子的朋友,和他(她)讲讲自己在他们这个年龄的时候遇到的或是做过想过的一些事情,甚至自己的隐私,让孩子明白每个人都有着成长中的"秘密",都有着思想上的叛逆。
孩子听了父母的"秘密"之后,可能会一冲动主动向你坦白他(她)的"秘密"和困惑,这时候你就可以以过来人的口气和他(她)讲一些道理了,同时也不妨 讲讲自己摔跟头的教训。
在孩子跟你讲过他的一些"秘密"后,你千万注意要严守这些"秘密",哪怕是对你的另一半,也就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以防他们在知道后不经意地说出,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进而对家长产生不信任感。
此外,要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孩子渴望成长,但青春期的孩子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她需要的是指导者,而非监督者。家长在适当的时候给予支持和引导,才是必要的。
不必为孩子的隐私而大惊小怪,也不能粗暴干涉孩子的隐私。只有正确对待孩子的隐私,孩子才会信任你。希望你的妈妈能够有进步。理解万岁,和谐共赢。
小屋主人:鸿影
2014年1月28日
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修订)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 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另外,《治安管理处罚》第42条、第48条也对侵犯他人隐私做处罚。这个处罚则不光适用于其他成年人,同样也适用于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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