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神庙“到此一游”涂鸦事件曝光后,当事者的真实身份被网友“人肉”出来——南京一名初中生。近日,其父母通过媒体公开道歉,称监护不到位,恳请大家给孩子一个改错的机会。而来自新浪网的一项调查发现,42.9%的公众却支持“该名中学生因题词事件被人肉”事件,只有18.1%的人认为“做得过火了,毕竟还是个孩子,应当受保护”,有些网友仍然不依不饶,不接受其父母的道歉,甚至要求孩子亲自出来道歉。
涂鸦者被“人肉”出来的瞬间,笔者也如很多人一样感到阵阵快意:如此陋习,在国内丢人不说,丢人都丢到国外,就该揪出来问责;不过,随着事件发酵,尤其是得知涂鸦的是一个初中生,其母亲通过媒体公开道歉,而公众和舆论仍然穷追猛打时,这阵阵快意就变成了嗖嗖冷意。
试问:当面对一个痛心认错的母亲为孩子恳求时,那些仍然要求孩子亲自出来道歉的人,其人性的怜悯在哪里?千年文物重要,道德也重要,但还有比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更为重要的东西吗?难道非要把孩子逼上绝路才善甘罢休吗?更何况,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坐而论道容易,起而行之却难。那些喜欢甚至执迷于道德舆论高地、不肯原谅别人的人,品德往往并不高人一等,甚至能不能遵守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难说,案发前的贪官哪一个不大谈特谈廉洁自律呢?
当然,舆论监督是必要的,对破坏文物的行为进行道德批评乃至法律惩罚也是必须的,但所有这一切都必须在尊重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进行。那些假正义之名,行非正义之事,貌似道德,其实是一种伪道德。
多年来,我们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而依法治国的前提是人人恪守法律所保护的道德底线,即是对人性的悲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尊重。涂鸦事件发生后,“人肉搜索”已经让丁家人人自危,学校不得安宁,就连学校的网站也频遭黑客攻击,而很多记者仍然轮番去丁家堵门,吓坏了家里的老人,家庭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想想,如何孩子是自己的,您还会这样无休止地示众问责,不惜“大义灭亲”吗?
犯错是孩子的权利,孩子在错误中的成长更需要成人社会的宽容,未成年人的权益更需要受到保护,一个有秩序的公民社会才能渐渐形成。试想,一个对未来公民的个人隐私都不尊重和保护的社会,又让他们怎么去建设未来的公民社会?一个人人都来充当“网上福尔摩斯”,人人都热衷站在道德舆论高地审判他人而不反躬自省的社会,又拿什么去实现法治国家的梦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