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深圳1月6日电,走在路上,突然有人指认说你刮坏了他的车,还搬出保安来作人证,这种情况下成年人一般都会辩解并自证清白,更何况是一名小学生。但是,如果你真要证明,就上当了。日前,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谢婷(化名)是一名12岁的小学生,2012年7月16日中午,其正在深圳市区嘉信茂附近步行时,看见前面有一名男子正在打电话。待其走近后那名男子突然挂了电话问其是否与同学一起来的,其老实回答是独自来的。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可就让谢婷回想起来都后怕。那名男子居然对谢婷说自己的保时捷车停在地下车库被人刮坏了,车上的一个IPAD2也被人偷了,车库保安通过监控录像看到是三个学生刮的,该三名学生中有两女学生和一男学生,其中一名女学生穿的也是粉色的上衣,背一个背包,和谢婷很像。正说着,那名男子的手机又响起来,该男子接了电话后对谢婷说刚刚车库的保安又打电话来称已经找到其中一个学生的父母,那个学生的父母就在附近的眼科医院工作,他要谢婷和他一起去眼科医院让那名保安辨认谢是否是刮他车的人。
谢婷此时是又惊又怕,一心只想证明自己的清白,于是就跟着该男子到了眼科医院。但没有看到保安员,二个人在一个长凳上坐了一会,该男子又接到另一个电话,称另一名保安员在龙溪花园找到了刮车的那名男孩子。为了记保安的电话,该男子又借了谢婷的手机记录了电话,之后带谢去了龙溪花园。到了龙溪花园后在里面转了一会,该男子又接了一个电话,说在眼科医院的那个保安员马上下来,于是又马上带谢婷回到了眼科医院。如此兜转几圈,仍然没有看到所谓的保安员。
此时,该男子又向谢婷借电话打,谢就将自己的白色苹果4S手机借给他,该男子拿到电话后就让谢婷自己一个人去11楼找那个保安员作辩认,谢婷于是立刻去到11楼,但仍然找不到保安员。后谢婷的妈妈闻讯赶过来,母女二人寻找许久都再也找不到那名男子,于是立刻向派出所报警。2012年7月下旬,该男子即被告人陈某被成功抓获归案。
经查,谢婷并不是唯一受害的学生,在2012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陈某采用上述同样方法分别在深圳市福田侨香路嘉园小区、黄埔雅苑小区、梅林河背村一栋、福华新村、下梅林等地诈骗了5名未成年人的财物,包括苹果4S手机4部,三星I9100手机一部,IPAD平板电脑一部。而且被告人陈某在选择犯罪对象的时候也颇费心机,6名被害人都是年龄处在10-13岁之间、尚不具备较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学生,陈某先编造自己的名车被刮伤或车辆玻璃被砸的谎言吓唬年幼的被害人,然后要求被害人与其一起与保安员对质,途中再假借打电话骗取被害人手机。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甘兢)